农地经营权流转与农户承包权益保护 张应良 等 著 科学出版社 经济理论、法规 农业基础科学【可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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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农地经营权流转与农户承包权益保护 张应良 等 著 科学出版社 经济理论、法规 农业基础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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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农村改革的重大成果,是我国宪法确立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 1.关于"三权分置。草案规定,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流转中分为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同时,明确了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的权能。草案规定,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后,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承包方的土地承包权不变。承包方连续两年以上弃耕抛荒承包地的,发包方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用于土地耕作,连续三年以上弃耕抛荒承包地的,发包方可以依法定程序收回承包地,重新发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后第三方擅自改变承包地农业用途、弃耕抛荒两年以上、给承包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承包地生态环境的,发包方或承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收回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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