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我国海运服务业包括海运附属业的开放程度必将日益加大。海运服务的壁垒及其自由化的影响必将波及我国“区域性”海运服务业的建设。本书以山东省烟威地区国际水准海运服务业为考察对象,认为“区域性”国际水准海运服务业的培育,必须要考虑两大因素:一个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所面临的国际因素,另一个是烟威地区海运业所面临的国内因素。我国有关调整航运竞争法的完整的法律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在一定程度上烟威地区的海运服务业存在着不正当竞争的情形。因而,按照《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法律理念,应该对烟威地区国际航运管理体制提出新的要求。
¥28.40定价:¥36.00 (7.89折)
¥61.60定价:¥78.00 (7.9折)